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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末,全县设盛泽、震泽、同里3个税务机构——厘局,坛丘的商税(厘金)由于区域所属区管辖的不同而隶属盛泽、严墓区管辖。民国元年(1912年),厘局改称税务公所。坛丘地区各乡、都隶属盛泽、严墓税务公所管辖。民国237月,吴江县地方捐款征收处成立,统一征收地方杂税。各区设杂税征收员1人,受吴江县税征处指派,坛丘地区的杂税分别解缴盛泽经征第三分处和严墓经征第七分处。民国348月,吴江县税捐征收处成立,坛丘地区的税由盛泽、严墓税捐征收处兼管。民国35216日,吴江县税捐征收处改称为税捐稽征处。民国374月至解放初期,坛丘地区的税收仍属盛泽、严墓稽征所兼管。

19502月,坛丘设区,坛丘区设税务科,工作人员2人。19547月,坛丘区与盛泽区合并为盛坛区,税务部门也随之合并。1962年,坛丘配备税务员1人,列入盛泽税务所编制。至19846月,坛丘的税收仍属盛泽税务所管辖。7月,坛丘乡税务组成立,配备工作人员3人。199410月,坛丘分设坛丘镇国家税务所和坛丘镇地方税务所,分别属盛泽国、地税分局领导。20007月,坛丘镇并入盛泽镇,坛丘地税所、坛丘国税所相继撤并至盛泽地税、国税机构。19501984年,坛丘区、乡(公社)历任税务负责人:吴俊、薛口口、李海江、张德观、任元芬、桂俊禄。

坛丘的农业税收(农业税、农业特产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)由坛丘财政所征收。

8-3  19842000年坛丘镇(乡)税务所(组)历任所长(负责人)情况表

姓名

所别

职务

任职时间

桂俊禄

坛丘税务组

组长

1984.71994.10

 

坛丘国税所

所长

1994.101997.6

 

坛丘国税所

副所长(全面负责)

1997.62000.7

周小春

坛丘地税

副所长(全面负责)

1994.101995.1

张志浩

坛丘地税所

所长

1995.11997.7

周小春

坛丘地税所

所长

1997.72000.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