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,全县设盛泽、震泽、同里3个税务机构——厘局,坛丘的商税(厘金)由于区域所属区管辖的不同而隶属盛泽、严墓区管辖。民国元年(1912年),厘局改称税务公所。坛丘地区各乡、都隶属盛泽、严墓税务公所管辖。民国23年7月,吴江县地方捐款征收处成立,统一征收地方杂税。各区设杂税征收员1人,受吴江县税征处指派,坛丘地区的杂税分别解缴盛泽经征第三分处和严墓经征第七分处。民国34年8月,吴江县税捐征收处成立,坛丘地区的税由盛泽、严墓税捐征收处兼管。民国35年2月16日,吴江县税捐征收处改称为税捐稽征处。民国37年4月至解放初期,坛丘地区的税收仍属盛泽、严墓稽征所兼管。
1950年2月,坛丘设区,坛丘区设税务科,工作人员2人。1954年7月,坛丘区与盛泽区合并为盛坛区,税务部门也随之合并。1962年,坛丘配备税务员1人,列入盛泽税务所编制。至1984年6月,坛丘的税收仍属盛泽税务所管辖。7月,坛丘乡税务组成立,配备工作人员3人。1994年10月,坛丘分设坛丘镇国家税务所和坛丘镇地方税务所,分别属盛泽国、地税分局领导。2000年7月,坛丘镇并入盛泽镇,坛丘地税所、坛丘国税所相继撤并至盛泽地税、国税机构。1950~1984年,坛丘区、乡(公社)历任税务负责人:吴俊、薛口口、李海江、张德观、任元芬、桂俊禄。
坛丘的农业税收(农业税、农业特产税、耕地占用税、契税)由坛丘财政所征收。
表8-3 1984~2000年坛丘镇(乡)税务所(组)历任所长(负责人)情况表
姓名 |
所别 |
职务 |
任职时间 |
桂俊禄 |
坛丘税务组 |
组长 |
1984.7~1994.10 |
钮 白 |
坛丘国税所 |
所长 |
1994.10~1997.6 |
施 刚 |
坛丘国税所 |
副所长(全面负责) |
1997.6~2000.7 |
周小春 |
坛丘地税 |
副所长(全面负责) |
1994.10~1995.1 |
张志浩 |
坛丘地税所 |
所长 |
1995.1~1997.7 |
周小春 |
坛丘地税所 |
所长 |
1997.7~2000.7 |